院级领导、各系部书记、主任:
根据山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晋教组[2020]3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山西省纪委“政治监督检查”具体要求,现将我院本学期领导干部深入班级讲(听)思政课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讲课任务
1.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4个学时思政课,听2个学时思政课。
2.其他院级领导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2个学时思政课,听2个学时思政课。
3.各系部党总支书记、主任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2个学时思政课、听2个学时思政课。
4.组织学生上党课、意识形态报告会、政治教育专题辅导、开学典礼等重大活动讲话内容,可计入本人上思政课课时量。
二、 讲课内容
1.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
2.教育部印发《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2021年上辑)》。
3.课本某一章节内容。
(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 注意事项
1.每学期初,各位领导要定内容、定时间、定班级,由思政部制成课表。
2.每次讲完课,以《简报》形式留存资料、教案及课件由思政部统计存档。
3.各位领导可结合自身学科背景和工作经历,重点讲授“形势与政策”课。也可选择课本某一章节内容进行教学。
4.教学效果根据评课标准由听课师生代表讨论测评,考核按教务处下发《教师考核办法》执行。
院办
思政部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