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专职辅导员和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心理健康辅导以及职业规划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引导作用,其重要性愈发显著。随着近年来我院学生规模持续扩张,学生的需求也日益呈现出多样化态势,增配专职辅导员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更好地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和安全教育,现就在学院内遴选专职辅导员和专职心理咨询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原则。
二、遴选条件
(一)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师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三、岗位要求
(一)专职辅导员
1.能组织党课、班会、形势政策课,擅长用青年语言开展理论教育(如短视频、新媒体运营);
2.熟悉“三全育人”“课程思政”等政策,参与学生党建、团建工作,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具备榜样作用;
3.能投入时间精力,关注学生成长细节(如宿舍走访、谈心谈话、值班等);
4.具备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如心理危机、校园安全事件),需24小时响应机制。应对突发舆情、学生矛盾,平衡行政任务与个性化指导。
(二)专职心理咨询师
1.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心,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愿意为学生提供帮助和支持;
2.具备良好的情绪管理能力,能够在面对学生的各种问题和情绪时,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被学生的情绪所影响;
3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对学生的信息严格保密,保护学生的隐私和权益。
四、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9日
五、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填报《临汾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咨询师)遴选申请表》,交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提交材料:将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专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个人资料同时提交。
(三)资格审查:由用人部门根据遴选条件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学生处、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遴选人员有违纪违规、遴选资料弄虚作假、不符合遴选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学院遴选工作组对符合条件的人选按照程序进行面试。
(五)公示: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临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送学院学生处、组织人事处备案;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公示期满后,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聘用关系。
政策待遇:一是专职辅导员享受专项津贴1000元/月(实际发放按考核结果计算);二是专职辅导员在职称评聘方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相应倾斜。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遴选工作领导组,负责本次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联系方式
遴选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郑老师
咨询电话:3087638
附:1.《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校内遴选专职辅导员和专职心理咨询师岗位计划表》
2.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咨询师)遴选申请表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