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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隐患安全全链条整治--电动自行车火灾亡人风险提示(一)

发布日期:2025-03-03 点击:

电动自行车隐患安全全链条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不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坚决消除突出火灾风险,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提示。轻便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亡人火灾风险可参照本提示。

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建筑

首层安全出口、窗户阳台附近

停放或充电的亡人火灾风险

01

亡人火灾风险

1.住宅建筑首层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是居民疏散逃生的主要出口,电动自行车在此类区域停放或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导致安全出口被火焰、高温有毒烟气封堵,同时大量烟气会通过楼道、楼梯间蔓延进入楼内,影响居民疏散逃生;楼内居民发现火情后,慌乱中盲目选择穿越火灾烟气沿楼梯间向下逃生时,极易因吸入高温有毒烟气,造成人员伤亡。


2.部分地区住宅建筑外墙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一些居民会在建筑窗户阳台处堆放可燃物,电动自行车在此类建筑窗户阳台附近停放或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引燃窗户阳台的可燃物以及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致使明火和高温有毒烟气向上、向内蔓延,造成人员伤亡。

02

火灾事故案例

1.安徽安庆“10·9”火灾案例。2024年10月9日1时20分,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德宽路200号26栋1楼单元门口处电动自行车起火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经调查,火灾原因为车身线路故障。火灾造成单元门口附近6辆电动自行车烧毁及一单元部分住户阳台、窗户、户门、空调外机、电表电路等物品烧损。当事人在火灾发生后,带领妻子和未成年外孙女盲目逃生,导致人员伤亡。

2.辽宁沈阳“9·14”火灾案例。2024年9月14日1时59分,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61-1号单元门口处室外停放的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起火发生火灾,引燃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和住宅楼1楼和2楼阳台窗框,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25人被成功疏散。经调查,火灾原因为锂电池热失控,高温喷溅物引燃车身及附近可燃物所致。火灾发生时,由于单元门没有关闭,热烟气迅速蔓延至单元楼道内,3人在逃生过程中吸入过量有毒烟气在楼梯台阶上窒息身亡,1人在逃生过程中严重烧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

3.北京朝阳“12·28”火灾案例。2023年12月28日3时17分,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东辛店村一栋五层民宅电动自行车起火发生火灾,导致4人死亡、9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经调查,火灾原因为入户门外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电池故障,引燃入户门上棉质门帘,烟气向楼内通道以及沿楼梯向上蔓延,导致楼内4名人员逃生疏散时吸入大量有毒烟气窒息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