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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及附属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时间:2024-01-10浏览: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及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工作定于2024年1月11日起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1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费用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考生自行准备现金:男490元;女520元)。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集中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不要熬夜。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8-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要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当日请着轻便服装,请勿佩戴首饰,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长筒袜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物品),请勿化妆、佩戴美瞳及隐形眼镜。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各种通讯、电子设备进行体检。考生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5.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6.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若自动放弃某一项目检查,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三、考察

1.考察对象及内容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学院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学院进行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3)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4)违反上述规定和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要求

(1)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迟到或缺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考察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由我院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后,在学院官网(https://www.lfvtc.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备案1份。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所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国家规定的全部待遇。

咨询电话:郑老师 0357-3087638;19103575066。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